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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10-02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强化实验室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2. 各单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组织一次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小来卫士”及时整改,做到“检查--整改--再检查”的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实验室“带病”开展实验。

3. 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设备、气瓶、特种设备等危险源及其它重点部位的使用管理。二级单位要重点加大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段的巡查力度,特别是用餐和夜间等时间段的巡查。

4. 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掌握相关实验和人员情况,做好实验风险评估,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老师现场指导,实验时不能脱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饮食、住宿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超长时间的实验(超过23:00)必须向老师和学院报备,通宵实验必须经单位同意,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一次一报。

5. 各单位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让安全教育入心入脑。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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