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学科与科研» 实验室安全» 安全知识
意外事故的处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10-09

(1)割伤。伤处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洗涤。应先取出伤口中的玻璃碎片或固体物,用3%H2O2洗后涂上碘酒,再用绷带扎住。大伤口则应先按紧主血管以防大量出血,急送医务室。

(2)烫伤。不要用水冲洗烫伤处。烫伤不重时,可涂凡石林、万花油,或者用蘸有酒精的棉花包扎伤处;烫伤较重时,立即用蘸有饱和苦味酸或高锰酸钾溶液的棉花或纱布贴上,送到医务室处理。

(3)酸或碱灼伤。酸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冲洗,再用3%NaHCO3溶液或肥皂水处理;碱灼伤时,水洗后用1%HAc溶液或饱和H3B03溶液洗。

(4)酸或碱溅入眼内。酸液溅入眼内时,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眼睛再用3%NaHCO3溶液洗眼;碱液溅入眼内时,先用自来水冲洗眼睛,再用10%H3BO3溶液洗眼。最后均用蒸馏水将余酸或余碱洗净。

(5)皮肤被溴或苯酚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有机溶剂如酒精或汽油洗去溴或苯酚,最后在受伤处涂抹甘油。

(6)吸入刺激性或有毒的气体。吸入Cl2或HCl气体时,可吸入少量乙醇和乙醚的混合蒸气使之解毒;吸入H2S或CO气体而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应注意,Cl2或Br2中毒时可进行人工呼吸,CO中毒时不可使用兴奋剂。

(7)毒物进入口内。将5-10mL5%CuSO4溶液加到一杯温水中,内服,然后把手指伸入喉部,促使呕吐,吐出毒物,然后立即送医务室。

(8)触电。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以免中毒。



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版权所有 管理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 邮编:330006
电话:0791-86360556 传真:0791-86360556
E-mail:sbms@ncu.edu.cn luhaishan@n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