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
南大团字[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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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志愿者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
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2022年《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3号)精神,结合《南昌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和《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决定启动我校参加全国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招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南昌大学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向全校发布招募信息等具体事务。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022年9月完成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23年6月前完成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23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回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一)基本推荐条件
1.参加推免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凡被推荐对象首先必须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规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综合素质高,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工作至少满一年,并担任主要学生骨干;
(4)学业成绩排名列本班或本专业前50%,所有计入学分绩点计算范围的课程均合格;
(5)外语和体育成绩的认定,以毕业时能否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为准;
(6)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7)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8)取得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的拟录取资格。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被推荐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报名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有校级团学组织学生骨干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获得过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等颁发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5.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各类国家、省、校大学生骨干培养计划,并顺利结业。
四、保障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
3.学校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4.志愿者服务期满,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5.志愿者保险与体检。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志愿者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全国项目办负责解决。
6.支教服务结束后,校团委优先安排入职兼职团干岗位。
五、工作安排
1.招募推荐
学生可自愿报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各学院对照招募条件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志愿服务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在本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的择优推荐不超过4名学生参加全校遴选。
申报者须将以下材料装档案袋于9月17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校团委西部计划21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带U盘现场拷贝。
(1)志愿者书面申请;
(2)报名登记表;
(3)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教务处盖章);
(4)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工作经历及担任职务证明;
(6)体检证明表(按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
(7)推荐免试生登记表(推荐参加全校遴选的学生填报,需硕士生点负责人签字);
(8)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信息同纸质版一并报送);
(9)答辩ppt(三分钟以内自我展示,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公布入围面试的志愿者名单,并集中安排心理素质测评。
2.面试选拔
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委对入围面试的推荐选拔对象进行考察面试,确定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公示7天。
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选拔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工作结束后,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长期留存备查。
3.上报审批
按照团中央文件要求,签署《招募协议书》,确定招募名单,上报全国西部计划项目办审批。
4.培训派遣
学校将按团中央要求对支教团志愿者进行培训和团队建设,实行“1+1+1”培养模式,即派遣前在校团委实践培训一年,派遣后在当地支教服务一年和返校后在校团委跟踪培养锻炼一年。
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得在2023年7月20日之后安排可能与报到、培训相冲突的工作或个人安排。
六、工作要求
1.学院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将团中央此项政策的意义传达,推荐的学生若出现中途毁约的情况,将取消两年内该学院团内评优资格和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
2.此项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联系人:叶建飞
联系电话:079183969233
附件:
1.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推荐表
2.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南昌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
5.招募协议书
6.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
报名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照 片 (一寸彩照)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专业 | |||||
特长 | 培养方式 | |||||
家庭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及E-mail | ||||||
报考院系 | 报考专业 | |||||
家庭地址 及邮编 | ||||||
个人简介 (团学组织学生骨干经历、志愿者服务经历、所获荣誉等) | ||||||
学院教务部门审核意见 | 该学生前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或本专业 前50%,所填内容属实。 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学院团委推荐意见 | ((团委盖章) 年月日 | 学院党委推荐意见 | ((党委盖章) 年月日 | |||
注:该表不超过一页,请正反面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2:
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学校:院(系):
姓名 | 性别 | 照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政治面貌 | 片 | ||
专业 | 培养方式 | |||
综合测评排名% | 联系电话 | |||
专业成绩排名% (或学分绩点) | 身份证号码 | |||
报名身份 |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 |||
父母姓名 及联系方式 | ||||
家庭地址及邮编 | ||||
有何特长 | ||||
参加过哪些 志愿服务活动 | ||||
大学期间何时 受过何种奖励 | ||||
个人简历 | ||||
高校项目办 意见 | (高校项目办盖章) 年月日 | |||
高校 意见 | (高校盖章) 年月日 |
(注:此表请双面打印)
附件3: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职务 | 一寸彩色照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院 系 | 所学专业 | ||||||||||||||||||||||
报考专业 | 联系电话 | ||||||||||||||||||||||
个人资格与业绩情况 | 体育达标情况 | ||||||||||||||||||||||
英语考试 通过情况 | 专业课的平均 学分绩点数 | ||||||||||||||||||||||
获奖 情况 | 特等奖次数 | 在全国性专业比赛或论文评选中获奖情况 | |||||||||||||||||||||
一等奖次数 | 在全省性专业比赛中获奖情况 | ||||||||||||||||||||||
二等奖次数 | |||||||||||||||||||||||
三等奖次数 | 获“三好学生(标兵)”称号次数 | ||||||||||||||||||||||
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数 | 其他称号或 获奖情况 | ||||||||||||||||||||||
前六学期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 全班总 人数 | 第一学期排名 | 前六学期学习成绩排名情况 | 全班总人数 | 第一学期排名 | ||||||||||||||||||
第二学期排名 | 第二学期排名 | ||||||||||||||||||||||
第三学期排名 | 第三学期排名 | ||||||||||||||||||||||
总排名 | 第四学期排名 | 总排名 | 第四学期排名 | ||||||||||||||||||||
第五学期排名 | 第五学期排名 | ||||||||||||||||||||||
第六学期排名 | 第六学期排名 | ||||||||||||||||||||||
体检结论 | 英语考试成绩 | 笔试:听力口语测试: | 复试成绩 | ||||||||||||||||||||
硕士点接收意见 | 硕士生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硕士点所在学院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
南昌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登记表
附件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者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
(2023年)
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按照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5: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志愿者)(以下称为甲方)
招募方:(高校项目办)(以下称为乙方)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志愿服务,不能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可开展力所能及的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可由当地团组织安排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并参与团的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研支团,乙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X号)的文件规定,选拔甲方入选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2023—2024年度),服务期为一年(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为切实维护双方权益,保证研支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甲方享有服务省统筹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的单位交纳部分和服务单位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等。
2.应届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及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政策支持。
4.享有本校对研支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支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个人材料不真实的或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入选研支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按时参加研支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高校项目办审核后上报至全国项目办审批。
4. 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做好工作交接,带上《志愿服务鉴定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三方协议》,按时离岗。
7. 遵守本校对研支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乙方权利
1.甲方体检未达标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甲方签订协议后无故或因非合理因素退出研支团的,乙方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的纪律等处罚,在相关手续办理上学校不予支持,并及时向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3.甲方无故或因非合理因素不参加集中培训、不随服务队统一派遣或不按时到达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非合理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体检、培训和不少于两个星期的实习见习工作,组织甲方按期赴服务地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2.指导、帮助甲方办理攻读免试研究生的各项手续,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3.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4. 协调服务省,保证甲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5. 根据工作安排,参与甲方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6.负责本校研支团志愿者相关鼓励政策和保障待遇的执行与落实。
7. 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甲方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终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和擅自召回甲方,致使甲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6:
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信息统计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学院/专业 | 学生干部任职情况 | 学习成绩排名 | 英语成绩 | 主要获奖情况 | 历年奖学金获奖情况 | 社会工作经历 (志愿服务经历) | 参加省/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情况 |
1 | 排名/全班人数 | 国家级: 1. 2. 省级: 1. 2. 校级: 1. 2. | x次特等奖学金; x次一等奖学金; x次二等奖学金 | 1.x年x月x日,在x地,从事xx志愿服务; 2.x年x月x日,在x地,从事xx志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