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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基础医学学位授权点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12-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健全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优秀人才,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7号)、《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8号)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和素养、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录取高质量、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发挥专家组和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作用。

(三)坚持考查和考核结合,破除“唯论文论”等不良导向。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招生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生、普通博士生等均可按此种方式进行选拔。

(六)每位上岗博导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本人拟招生人数1.5倍的比例推荐考生参加硕博连读和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的选拔。

二、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普通博士生

1.招生对象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含应届),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的认证报告。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2.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外语条件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IELTS≥6分;CET4≥450分;CET6≥425分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

补充:根据《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 年修订)》,申请人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可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也视为外语水平符合申请要求。

以上成绩证书获得时间距当年博士入学时间(9月1日)不超过6年(含6年),若报考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则成绩证书获得时间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4)学术条件

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近五年内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成员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取得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认可的其他创新性成果。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

(5)学历条件

必须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含应届),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6)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符合《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中的申请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生

1.招生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硕士,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

2.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富有较强创新精神,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硕士研究生所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4)硕士研究生阶段已完成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5)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分。

(6)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未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三、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材料及证明申请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若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评议

成立三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议小组,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评议合格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结合,各项考核采用百分制,每一科目达60分视为及格。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面试考核,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分值为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专业基础考试:通过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初试科目。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分值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面试时,考生可采用多种方式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绩、科研设想等,时间5分钟以内;可选择用英语介绍);回答考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包括专业题和综合素质题)。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表现独立打分,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20%+专业基础*30%+综合面试*50%。

(四)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总体排序,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还需要同时进行组内排序,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全日制博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回避制度。凡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二)纪律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综合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四)录取的“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导师须对所招收博士生的质量严格把关,加强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学院将对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进行考核及全程跟踪。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91-83969340;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791-86360556;邮箱:jcyxy-zhu@ncu.edu.cn。

(六)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开招考博士有关工作规定,按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布置或参照执行。招生工作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通知,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edu.cn,基础医学院网址:https://sbms.ncu.edu.cn

南昌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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